吉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7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13年01月29日
摘要: 九、录取 54、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核形式以文化课考试成绩作为录取考生的主要依据,采取分两段按批次录取的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全部采用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实行封闭录取。 录取期间,各地区和省内高校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录取现场的,须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55、录取时间安排 第一段录取时间从7月上旬开始,8月初结束,进行提前批、特殊类型招生批(含
九、录取
54、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核形式以文化课考试成绩作为录取考生的主要依据,采取分两段按批次录取的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全部采用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实行封闭录取。
录取期间,各地区和省内高校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录取现场的,须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55、录取时间安排
第一段录取时间从7月上旬开始,8月初结束,进行提前批、特殊类型招生批(含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本科计划)、第一批(A、B段)、第二批(A、B段)和第三批本科的录取。
第二段录取时间从8月上旬开始,8月下旬结束,进行专科(高职)提前批(含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高职计划)、专科(高职)批(A、B段)和独立学院(民办)专科(高职)批的录取。
56、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是指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先看分数再看志愿。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时,对报考同一院校总分相同的考生按文、理各科目考试成绩进行排序。因考试科目成绩差异排序靠后,并且超出投档比例的考生,不能投档。
文科的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若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分数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文科综合;若文科综合再相同则看数学。
理科的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若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外语;若外语也相同再看理科综合;若理科综合也相同则看语文。
57、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即: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提出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第一批A段应在105%以内);体育院校及专业调档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50%以内;艺术类院校及专业各批次的调档比例:一志愿在各批次控制分数线上全部投档;以后平行志愿,按未完成计划总数的1:1,分别按缺档专业一次性投档。符合文化课统考成绩投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普通高校综合专业课成绩自行确定,同时负责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普通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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