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6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3年01月29日

摘要:  八、填报志愿   43、今年我省继续实行知分、知线、知位后,组织考生分两次填报高考志愿(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不分本专科,实行一次填报志愿)。   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填报志愿的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考生应在认真阅读、了解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后,根据本人考试成绩、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各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全省考生成绩统计信息,按要求选报学校、专业志愿。因考生本人填报志愿失误,责任自负。   各级招生办公室和有关中学要加强对考生填涂志愿卡(表)

  八、填报志愿

  43、今年我省继续实行知分、知线、知位后,组织考生分两次填报高考志愿(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不分本专科,实行一次填报志愿)。

  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填报志愿的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考生应在认真阅读、了解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后,根据本人考试成绩、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各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全省考生成绩统计信息,按要求选报学校专业志愿。因考生本人填报志愿失误,责任自负。

  各级招生办公室和有关中学要加强对考生填涂志愿卡(表)的技术指导,做好考后及分两次填报高考志愿、分两段录取及其实施办法的宣传工作,加强考生填报志愿的组织与管理。

  44、凡已被普通高校保送、中等职业学校职教师资班、运动训练招生、高职学校单独招生等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以及参加少年班考试的考生,不准填报高考志愿。

  45、2012年,提前批、文史、理工农医类第一批(A、B段)、第二批(A、B段)、第三批和专科(高职)提前批、专科(高职)批(A、B段)、独立学院(民办)专科(高职)批,未完成文史、理工农医类招生计划的院校及专业,省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和征集“平行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在高考报名的中学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以及有关部门允许的网络平台登录吉林省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jledu.gov.cn),在网上填报3个或以上院校的“平行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征集“平行志愿”经投档后仍有院校及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继续(再次)公布征集“平行志愿”或同时降分征集“平行志愿”。是否降分,在公布征集“平行志愿”计划时向社会公布。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和高中要高度重视网上征集志愿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指导和帮助考生做好征集志愿填报工作。

  46、志愿设置。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共设有8个录取批次的院校志愿。

  (1)提前批:本批次为提前录取的教育部属师范院校、免费医学定向生、小语种招生;军事、公安、司法类院校公安专业及地方高等学校为军队培养士官的本、专科学校及专业;第一批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