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6(3)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13年01月29日
摘要: 八、填报志愿 43、今年我省继续实行知分、知线、知位后,组织考生分两次填报高考志愿(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不分本专科,实行一次填报志愿)。 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填报志愿的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考生应在认真阅读、了解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后,根据本人考试成绩、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各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全省考生成绩统计信息,按要求选报学校、专业志愿。因考生本人填报志愿失误,责任自负。 各级招生办公室和有关中学要加强对考生填涂志愿卡(表)
专科(高职)批(B段):本批次为普通专科(高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软件专业的录取批次。设2个学校顺序志愿。
(8)独立学院(民办)专科(高职)批:本批次为文史类、理工农医类独立学院(民办)专科(高职)院校(含体育类专业)的录取批次。设4个学校志愿,除第一志愿外,其它志愿均为平行志愿。
以上8个录取批次中的每个学校志愿中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如同意专业调剂,应将志愿卡中的专业调剂标识涂黑,否则视为不同意专业调剂。
47、填报志愿的时间和录取批次。
(1)第一次填报高考志愿的时间为:6月24日至6月26日,即公布高考成绩后进行。第一次填报志愿的范围及参加第一段录取批次的学校为:提前批、特殊类型招生批(含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本科计划)、第一批(A、B段)、第二批(A、B段)和第三批。
(2)第二次填报高考志愿的时间为:8月上旬,只允许在第一段录取落选的考生填报。第二次填报志愿的范围及参加第二段录取批次为:专科(高职)提前批(含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高职计划)、专科(高职)批(A、B段)和独立学院(民办)专科(高职)批。
48、体育类考生志愿的填报。
(1)提前批:报考重点本科院校(专业)的考生可按顺序在此批次中填写3个学校志愿。
(2)第二批(A段):报考一般本科院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本批次中可按顺序填写8个学校志愿。除第一志愿外,其它志愿均为平行志愿。
(3)第三批:报考独立学院(民办)本科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本批次中可按顺序填写7个学校志愿。除第一志愿外,其它志愿均为平行志愿。
(4)专科(高职)批(A段):报考普通专科学校(高职)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在此批次中可按顺序填写6个学校志愿。除第一志愿外,其它志愿均为平行志愿。
(5)独立学院(民办)专科(高职)批:报考独立学院(民办)专科(高职)学校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在本批次中可按顺序填写4个学校志愿。除第一志愿外,其它志愿均为平行志愿。
49、艺术类考生志愿的填报。
(1)提前批: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教育部批准的“211工程&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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