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成人教育学籍管理规定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11年04月11日
摘要: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成人高等教育改革,保证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教学质量,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严格管理以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新生需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教学点)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必须事先向学校请假,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者,以旷课论处,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包括正在本校进修或进修已结业的学生)。 第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成人高等教育改革,保证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教学质量,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严格管理以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新生需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教学点)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必须事先向学校请假,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者,以旷课论处,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包括正在本校进修或进修已结业的学生)。
第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招生规定(包括专科升本科的证书验印工作)进行复查,经注册后复查合格,即取得学籍。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者,会同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 新生因特殊情况或健康原因不能按时入学者,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学年开学前,向学校申请入学。因健康原因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须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康复证明,经学校复查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 已办理入学手续的新生,由成教学院发给学生证并予注册签章,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包括正在本校进修或进修已结业的学生)。
第五条 每学期开学,学生必须按时到校(或教学点)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每学年第一学期注册时须按规定交纳学年学费,经成教学院(或教学点)工作人员在学生证上签章,方取得该学期的学习资格。因故未能如期注册者,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未经请假逾期一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教学点负责本教学点的注册工作,并汇总后统一上报给学院相关部门。
二、成绩考核和记载办法
第六条 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和考核,考核成绩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七条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考试课程应是重要基础课或学科主干课。
第八条 考核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补考只记及格或不及格(分别用“补及”、“补不及”表示)。
第九条 凡考试违纪作弊或擅自缺考者,该课程以零分计,重新学习,不得进行正常补考,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第十条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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