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理工大学函授辅导站站务工作细则(2)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11年04月07日
摘要: 为规范函授教育辅导站站务工作,确保函授教育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暂行规程》(教成〔1993〕1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工作 1、招生前,各函授站要深入调查了解本站区内招生专业的需要及学生来源,参照学校招生简章,做好函授招生宣传工作,指导考生及时报考。 2、组织指导报考人员补习功课,有条件的应举办考前补习班,尽量提高录取率。 3、组织参加入学考试,及时上报考生信息。 二、学籍管理工作 4、根据学校录取名单,督促新生按时报到注册(填写新生注
16、组织督促辅导教师,提前备好课、上好课,认真负责做好辅导答疑工作,填好授课计划表,一式二份,一份报学校成教院,一份留存。
17、提前做好实习、实验准备工作,保证实习、实验正常开出。
18、认真组织好面授辅导,排好课表,安排好教室。
19、对面授学生进行考勤,填写考勤登记表。对缺勤学生要及时查明原因,做好工作。对旷课学生,要按学籍管理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成教院审查处理。
20、函授站站长及班主任,要经常深入课堂及学生,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努力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建设好的学风。
21、积极协助学校成教院做好考试工作,安排在可实行单人单桌考试的教室进行考试。严格执行学校考试规则。对于违反考场纪律的学生,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违纪学生处分表),报学校成教院处理。
22、每次面授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将成绩单交成教院(一份成绩单留存)。
23、督促补考学生做好准备工作,在面授开始前或结束后,做好补考实施工作。
24、每学期面授结束后,及时将教学情况和面授效果上报学校成教院。
五、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5、主持召开站点函授新生开学典礼,对新生进行入学教育——学习学校及函授站有关规章制度、介绍自学方法和教学要求,促使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形成良好的学习动机和目标。
26、根据本站点及函授生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27、每一函授班要设班主任,建立班级组织,充分发挥班主任及班委会的作用。
28、根据我校有关规定和评选办法,结合站点实际,认真开展评先创优活动。评选材料报我校成教院审定后,由成教院给予表彰。
29、要主动关心函授学生,对学生学习、生活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要给予热情帮助。同时,对学生要严格要求,对学生中存在的不良现象,要及时批评指正。
30、把站风、学风建设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和学术道德。对于违纪违规学生,要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1、面授时,积极组织学生开展文体活动,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2、毕业时,对学生进行组织鉴定。
六、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33、根据学校函授生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的要求,及时组织、部署、落实函授生毕业实习单位,确定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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