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理工大学成人教育函授教师工作规范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11年04月06日
摘要: 为加强学校函授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函授教师的行为,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函授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函授教育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一部分,各学院要根据教学需要和特点,选派有教学经验和较高业务水平的教师担任教学工作,同时帮助、检查、督促函授教师做好函授教学工作。 二、函授教师要运用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对函授生进行热情指导和帮助。做到严格要求、教书育人,认真完成教学任务。 三、函授教师要努力钻研业务,改进教学方法,探索函授教育规律,提高教学质量。按要求编写好自学指导书,内容包括大纲、自学
为加强学校函授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函授教师的行为,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函授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函授教育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一部分,各学院要根据教学需要和特点,选派有教学经验和较高业务水平的教师担任教学工作,同时帮助、检查、督促函授教师做好函授教学工作。
二、函授教师要运用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对函授生进行热情指导和帮助。做到严格要求、教书育人,认真完成教学任务。
三、函授教师要努力钻研业务,改进教学方法,探索函授教育规律,提高教学质量。按要求编写好自学指导书,内容包括大纲、自学指导、自学进度表、应交验的作业及交验时间、自检测验等,及时选定、提供教学所需的参考资料。
四、函授生的学习方式主要是自学,因此,引导督促函授生按规定进行自学,是保证函授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注意指导学生自学,培养学生自学能力,教给学生自学方法。
五、完成作业是自学的重要内容。交验、批改作业和书面答疑,是检查函授生自学情况和督促自学的重要形式,教师应认真做好该项工作。
1、函授生按时交验的作业,教师应在收到作业之后及时、全部批改,计出成绩。面授时,对学生完成作业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点评与讲解。
2、学生的提问,教师应及时答复。
3、鉴于函授教育特点,教师在批阅作业和答疑时,应给予必要的启发、指导,指导要明确、具体、清楚,必要时应加注批语或书面答复。
4、按学籍管理规定,学生至少应完成作业量的三分之二,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教师在学生面授报到前,应将缺欠作业的学生名单及缺欠情况,书面报成教主办单位。
5、教师应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对作业进行评分,计入总成绩。
六、面授是为了帮助函授生掌握教材的重要内容,解决疑难问题,指导学习方法,启发与辅导函授生积极深入地独立钻研。在面授、辅导、复习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试题。面授前任课教师须认真备课,写出面授讲稿和授课计划,授课计划须交一份给成教院。面授时应做好课后辅导答疑工作。
七、面授期间的实验实习课,函授教师在面授之前,应主动与有关教研室和实验室联系,作好安排。
八、函授教师要严肃认真做好考试工作,把好考试关。
1、函授教师应根据函授课程的教学大纲要求,在考试前一周,将A、B两份试卷出好,并附上试题答案,经主办单位审定后,交成教院或所在学院。
2、试题的深广度应与该层次普通高等教育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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