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理工大学函授辅导站站务工作细则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11年04月07日
摘要: 为规范函授教育辅导站站务工作,确保函授教育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暂行规程》(教成〔1993〕1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工作 1、招生前,各函授站要深入调查了解本站区内招生专业的需要及学生来源,参照学校招生简章,做好函授招生宣传工作,指导考生及时报考。 2、组织指导报考人员补习功课,有条件的应举办考前补习班,尽量提高录取率。 3、组织参加入学考试,及时上报考生信息。 二、学籍管理工作 4、根据学校录取名单,督促新生按时报到注册(填写新生注
为规范函授教育辅导站站务工作,确保函授教育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暂行规程》(教成〔1993〕1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工作
1、招生前,各函授站要深入调查了解本站区内招生专业的需要及学生来源,参照学校招生简章,做好函授招生宣传工作,指导考生及时报考。
2、组织指导报考人员补习功课,有条件的应举办考前补习班,尽量提高录取率。
3、组织参加入学考试,及时上报考生信息。
二、学籍管理工作
4、根据学校录取名单,督促新生按时报到注册(填写新生注册名单及学籍登记表)。
5、根据学校规定,负责办理站点函授生的休学、退学、转专业、转站(分部)、请假等手续。
6、函授生退学、转学、转专业、转站、休学、复学,经站点签署意见并报学校成教院批准后由站点通知学生。
7、对长期不按自学进度要求进行自学或不参加面授的学生,要及时查明情况,提出学籍处理意见,报学校成教院处理。
8、未经学校录取的人员,原则上不主张跟班试读。确有特殊情况,在充分了解学员思想状况和学历背景的前提下,讲清楚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可让其旁听课程。跟班试读的学生人数必须严格控制。
三、组织自学工作
9、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学期教学进程,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经常检查函授生自学情况,督促函授生按计划进行学习,完成并按时交验作业。对未按要求进行自学和交验作业的学生,应及时通知,催交作业,必要时进行走访了解。
10、收验(填函授生交验作业登记表)并组织教师及时批改作业。对批改后的作业,要及时反馈学生。同时,对教师批改作业的质量进行检查,对没有按学校函授教师工作规范批改作业的教师给予批评指正。
11、经常了解和研究函授生自学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尽可能给予多方面的关心指导,把组织管理好函授生的自学作为重要教学环节抓紧抓好。
12、指导和督促教师认真进行平时成绩考核与登记(填写平时成绩登记表),并将成绩及时上报学校本部。
13、面授前,对函授生自学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对交验作业达不到要求的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帮助,并提出批评或处罚意见。
14、了解函授生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产和工作中的实例,把函授生学习中好的经验和事例向学生传授,鼓励函授生努力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坚强的毅力。
四、面授辅导与考试工作
15、根据教学计划规定,按教学进程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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