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成人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1年03月28日

摘要:  为加强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管理工作,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之第六十七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入学注册与学籍  第一条 凡按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正式取得学籍。凡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 新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须事先向成人教育学院请假,未请假逾期2周不

  为加强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管理工作,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之第六十七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入学注册与学籍

  第一条 凡按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正式取得学籍。凡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 新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须事先向成人教育学院请假,未请假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 新学员入学注册时应交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三张,填写《学籍卡》,由成人教育学院核发《学生证》。

  第四条 新生入学,学校按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录取条件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凡发现并证实有伪造证件、冒名顶替或招生考试舞弊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学籍。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五条 取得学籍的学生,每学期开学时,按规定时间到学校缴纳相关费用,办理注册手续,以取得学习资格,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1周内以旷课论处,两周以上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学习考勤

  第六条 函授学生必须按时参加集中面授、辅导和自学小组的活动,并按教学计划要求坚持自学,按时上交作业,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时,必须于事前履行请假手续,事后补交作业。

  第七条 函授学生请假手续如下:

  1、平时不能参加班组自学活动时,需向班组长请假,并由班组长通报给辅导老师。

  2、集中面授期间不得随意迟到、早退和旷课,有特殊情况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1—2天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2天以上者由所属专业院(系)领导批准,请假5天以上者须由成人教育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备案。

  3、在面授期间,迟到、早退三次者按旷课处理,旷课时数与成绩评定挂钩。旷课时数达到每科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者,按不及格处理;一年缺考三门课程以上者,按留级处理;凡两次面授未到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4、单科成绩不及格者可进行补考。在面授期间补考不及格者在毕业前再给一次补考机会,经补考仍不及格者,推迟毕业时间,随下届学习和考试,及格后方可办理毕业手续。

  第八条 脱产学生必须按时上课、参加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对上课和活动情况均要实行严格考勤。

  第九条 脱产学生请假,分事假和病假两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