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成人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1年03月21日

摘要: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无特殊原因,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过注册复查合格后取得学籍,复查后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成教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经查实后取消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报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 脱产班新生入学一周内由办学单位负责组织学生去医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无特殊原因,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过注册复查合格后取得学籍,复查后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成教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经查实后取消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报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 脱产班新生入学一周内由办学单位负责组织学生去医院进行体检,在一周内将体检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成教学院。新生进行体检复查患有疾病者,经医疗单位证明,短期治疗可达到入学健康标准的,由本人申请,报成教学院批准,可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应回家医疗。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学年开学前一个月内向成教学院申请入学(附县以上医院证明),经校医院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 每学期开学前两天,截止到最后一天晚七点,各班班长持全班同学学生证(以实到人数为准)到办学单位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成绩考核与记载办法

  第五条 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课程设计、教学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项的考核。考核成绩载入成绩记分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六条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成绩一律按百分制记分;采用口试或实际操作、大作业、课程设计等形式的考试可按五级制记分(优秀为90—100分,良好为80—89分,中等为70—79分,及格为60—69分,不及格为60分以下);两周以下的教学实习记“通过”与“不通过”;毕业设计、两周以上(含两周)的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按五级制记分。

  第七条 经过自学的课程,学生本人申请,成教学院批准,经开课院、系考核,学生成绩达到80分以上水平,可以免修。政治课、体育课、课程设计、实验、实习等不能免修。

  第八条 学生须按教学计划安排参加考试。凡擅自缺考或考试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不准正常补考,如确有悔改表现的,经成教学院批准,可给一次补考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