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成人学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4)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1年02月22日

摘要:  为使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吉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新生入学注册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报到,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及录取信息,并签字确认。交纳身份证复印件1张、蓝底二寸照片两张,专升本学生还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及复印件。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及专科证书复印件均由函授站自行保存。  2、各教学单位要及时把报到情况及学生信息核对情况报给继续教育学院。如果改动学生录取信息,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学校按照招生文件的有关

履行手续后统一领取。

  6、将剩余、作废的证书送缴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并办理结清手续。

  7、毕业证书遗失或者损坏不能补发。遗失或损坏毕业证书者,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