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成人学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1年02月22日

摘要:  为使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吉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新生入学注册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报到,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及录取信息,并签字确认。交纳身份证复印件1张、蓝底二寸照片两张,专升本学生还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及复印件。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及专科证书复印件均由函授站自行保存。  2、各教学单位要及时把报到情况及学生信息核对情况报给继续教育学院。如果改动学生录取信息,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学校按照招生文件的有关

开始之前办理。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和毕业前一年内不得转学、转专业

  6、各教学单位必须在接到我校出具的“学籍变动证明”后,方可安排转学学生到申请所转专业学习,否则学习成绩无效,后果自负。

  三、毕业审核及毕业流程

  (一)毕业审核:

  1、毕业前五个月(1月份毕业者,即为前一年的8月;7月份毕业者即为当年的2月),各教学单位要对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操行评定及考勤、学习成绩、学费及其他费用、毕业信息图像采集(以下进行详细说明)、专升本科毕业生核验专科毕业证书。并把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名单报到继续教育学院(名单须包含姓名、性别、专业、层次等项)。

  2、操行评定及考勤、学习成绩参见《吉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费及其他费用的审核参照我校相关规定及有关协议执行即可,均不赘述。

  3、2002年教育部决定,高等教育毕(结)业生的照片须与注册学历证书一同上网,并委托新华通讯社所属的中国图片社负责图像采集、制作工作,以确保上网图像信息的规格、质量和国家人才数据库建设的标准和安全。

  毕业信息图像采集工作尤为重要,学生在毕业前必须持有国家要求的标准毕业照片,否则无法毕业。各教学单位要联系本省新华社进行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或与我校联系,视情况办理。

  毕业生在得到毕业照片后,要认真核对图像上的信息,如发现错误要及时勘误。不但要在照片上更正,并且要到http://www.Chsi.cn/网页上(左侧条目)更正电子图像信息,否则证书无法进行网上认证。教学单位要把勘误后的毕业生图像信息在毕业前两个月(1月份毕业者,即为前一年的11月;7月份毕业者,即为当年的5月)交到继续教育学院。

  4、专升本科毕业生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5、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各教学单位提供的名单,形成毕业生信息核对表,以书面的形式分发给各教学单位进行毕业信息校对(此毕业信息即为学生入学网上注册信息),发现错误要做出标记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核对后,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教学单位公章,返回继续教育学院。

  6、证明材料包括:姓名同音不同字或繁体字转为简体字的需要身份证复印件;更名者需要县市级公安局专用的改名手续;身份证号由15位升至18位或个别位错误的需要身份证复印件;出生日期不符或区划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