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0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3)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08年08月18日
摘要: 根据国家教育部2008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如下: 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凡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年限为:专科起点升本科
②预报名后由本人打印《预报名登记表》。
③在职职工考生持《预报名登记表》到所在单位进行审核,非在职职工到乡(苏木)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审核单位依据《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对考生报考条件及享受照顾政策的证明进行严格审核,在《预报名登记表》相关栏目填写“情况属实,同意报考”意见,由考生所在单位、乡(苏木)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④考生在报名期间录入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后,牢记预报名号以及自己设置的密码,并携带审核、盖章后的《预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专科毕业证书(指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考生)和享受录取照顾的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旗县区成人招生办公室指定报名地点办理资格审查、信息确认、照相、缴费等报名手续,由系统自动生成该考生的考生号。
⑤各旗县区成人招生办公室要设专人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认真核验考生享受录取照顾条件证明、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和本人所填信息是否一致。审核合格后打印《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并认真填写审查意见,由旗县区成人招生办公室审核盖章。
⑥《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交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在《报名登记表》中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本人的联系电话,以便招生部门、招生院校和考生直接联系。凡因考生本人确认失误、确认不认真或委托他人签字造成的信息错误,在考试、录取以及录取院校注册等方面所产生的错误,责任由考生自负。
⑦各旗县区成人招生办公室在办理考生报名手续时要为报考高中起点艺术、体育类的考生打印《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艺术、体育类术科加试成绩登记表》,为参加术科加试时使用。
⑧网上报名结束后,各盟市成人招生办公室上网下载本地区考生的报名信息,根据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下发的200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对各旗县区报名点上报的“考生报名信息库”的考生逐一进行资格认定,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信息进行删除,对享受照顾分数的考生特征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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