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08年成考术科加试实施办法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8年08月18日

摘要:  为确保我区成人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新生质量,依据《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凡报考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进行专业术科加试。   二、专科起点升本科和区外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体育院校体育类专业的专业术科加试由招生院校必须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中注明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非专业院校高中起点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的专业术科加试,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领导下,由加试点的盟市成人招生办公室命题并组织考试。我区共设7个加试点:   1

  为确保我区成人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新生质量,依据《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凡报考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进行专业术科加试。

  二、专科起点升本科和区外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体育院校体育类专业的专业术科加试由招生院校必须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中注明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非专业院校高中起点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的专业术科加试,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领导下,由加试点的盟市成人招生办公室命题并组织考试。我区共设7个加试点:

  1、呼市加试点:负责呼市地区考生的术科加试工作。

  2、包头市加试点:负责包头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鄂尔多斯市和阿盟地区考生的术科加试工作。

  3、通辽市加试点:负责兴安盟和通辽市考生的术科加试工作。

  4、赤峰市加试点:负责赤峰市考生的术科加试工作。

  5、锡盟加试点:负责锡盟考生的术科加试工作。

  6、乌兰察布市加试点:负责乌兰察布市考生的术科加试工作。

  7、呼伦贝尔市加试点:负责呼伦贝尔市考生的术科加试工作。

  三、各盟市成人招生办公室于9月15日前向考生发放《艺术、体育术科加试准考证》和《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艺术、体育类专业术科加试成绩登记表》。考生凭《艺术、体育术科加试准考证》、“加试成绩登记表”于9月20日下午14:30分到指定地点报到,9月21日上午8:30分参加术科加试。不按时参加加试者,一律不予补试。负责术科加试的院校和加试点盟市成人招办务必于10月20日前将《艺术、体育术科加试成绩汇总表》送达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三处;将“加试成绩登记表”送考生所在盟市成人招办。

  四、术科加试科目及评分标准

  1、音乐专业:①乐理初步(包括记谱法、节奏、节拍、调式调性、音程五部分);②视唱练耳;③声乐、器乐、钢琴任选一项。以上每项满分100分,合计满分300分。

  2、美术专业:①素描;②色彩;③命题创作。以上每项满分100分,合计满分300分。

  3、体育专业加试分两部分:

  身体素质测验项目:①100米跑;②引体向上(男),俯卧撑(女);③立定跳远;④800米跑。以上每项满分50分。

  专项技术测验项目:推铅球、跨栏跑、跳高、跳远、篮球、排球、足球、体操任选一项。每项满分100分。合计满分3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