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06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3)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6年07月28日

摘要: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6〕7号)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订2006年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一、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   凡经教育部和市教委审核批准,纳入2006年本市成人高校统一招生的院校和专业,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未经批准公布的院校和专业,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招生。   招生类型分为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

  四、志愿填报

  1、报考高起专:考生可以填报三个学习形式和专业科类相同的高职(高专)志愿。

  2、报考高起本:考生在填报三个学习形式和专业科类相同的本科志愿后,还可以填报三个科类相同的高职(高专)志愿。

  3、报考专升本:考生可以填报三个学习形式和专业科类相同的本科志愿。

  凡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必须填报第一志愿。

  五、考试科目

  1、高起本统考科目:

  (1)理科类:语文、数学(理)、外语、理化(物理、化学综合)。

  (2)文科类:语文、数学(文)、外语、史地(历史、地理综合)。

  2、高起专统考科目:

  (1)理科类:语文、数学(理)、外语。

  (2)文科类:语文、数学(文)、外语。

  外语设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考生可根据招生院校对外语语种的要求选择一种。

  高中起点升本科和专科的公共课:语文、数学(文)、数学(理)、英语、日语、俄语、史地(历史、地理综合)、理化(物理、化学综合)实行全国统考,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高起本、高起专统一考试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艺术、体育等专业需加试的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由各招生院校自定,并通知考生。

  3、专升本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外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共分为八个科类,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分别如下:

  (1)哲学、文学、历史学及中医、中药学类: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3)工学、理学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4)经济学、管理学及药学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5)法学类:政治、外语、民法。

  (6)教育学: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7)农学类: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类: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专升本统一考试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专升本统一考试科目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除统考科目外,是否再加试专业课,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如需加试专业课,由招生院校向社会公布并自行组织命题和考试。

  4、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日期为10月14日和15日(附件2)。

  5、阅卷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成绩由招生院校通知考生。如果考生对市统考科目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