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06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6年07月28日

摘要: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6〕7号)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订2006年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一、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   凡经教育部和市教委审核批准,纳入2006年本市成人高校统一招生的院校和专业,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未经批准公布的院校和专业,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招生。   招生类型分为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

本的考生限报师范类专业

  5、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市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区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医学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3)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6、身体健康,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

  三、报名方式

  本市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办法。具体安排如下:

  1、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8月12日(13:00开始)至8月20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网址:www.shmeea.edu.cn)按要求在网上输入基本信息、填报志愿和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现场确认:已在网上报名的考生,8月25日至30日进行现场确认。第一志愿报考本市成人高校的考生直接到招生院校现场进行确认,第一志愿报考外省市成人高校的考生到黄浦区高招办(凤阳路186号)现场进行确认。现场确认时,要核对网上输入基本信息和填报的志愿,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并拍摄数码照片、核验学历证书及有关证件、办理缴费手续等。逾期不再办理。

  2、现场确认须带证件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证书(含复印件);

  (3)符合政策加分的有关证明或证书;

  (4)非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须带好工作单位证明。

  3、报考资格的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由各招生院校及有关区高招办负责。在现场确认时,各招生院校及有关区高招办要认真审核考生的报考条件,核验原始证件,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非本市常住户口考生需工作单位证明、政策加分的证明或证书等。资格审核要严格按规定办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办理确认手续。

  4、报名期间服务工作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期间,各招生院校和有关区高招办要加强科学管理,有效地做好服务。网上报名时,各招生院校要设立报名服务点,指导考生做好报名工作。

  5、报考数据汇总。

  现场确认结束后,各招生院校将第一志愿报考人数按要求汇总后,报学校所在区、县高招办,考试工作由区、县高招统一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