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一(3)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5年11月27日

摘要: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入学质量,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成人高校,包括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各学校可选用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或函授形式进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分为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职(高专)三个层次。   第

、中等学校在校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3、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第十条 报考办法和要求:

  报考各类成人高校的考生,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户口所在县(区)招办报名。报名时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任何成人高校、机构和个人不得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成人高考

  1、报考各类成人高校的考生,要在报名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签订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由各市(区)招办保存备查,保存期一年。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到各市(区)招办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必须提供经教育部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由市(区)招办进行资格审核,严禁无正式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报考。

  3、报考全国公安院校成人高等教育高职(高专)的考生,由其县(区)公安局负责,集体到所在县(区)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4、报考成人高校医学专业的考生,已经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的可直接到各县(区)招办办理报名手续;其他考生须于8月31日前按单位隶属关系到所属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资格审查手续,考生凭审查合格的《2005年陕西省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表》到所在县(区)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5、符合免试进入各类成人高校学习条件的考生到市(区)招办报名,报名时须提供获奖证书及表彰决定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符合免试进入各类成人高校学习条件的优秀运动员,报名时须出具省体育局人事部门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该表由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6、凡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有关获奖证书及表彰决定文书原件及复印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优秀运动员还须出具经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的运动成绩证明。由市(区)、县(区)招办审定,逾期未缴验有关证件和办理手续的,不予承认。

  7、报名时间:8月20日至9月10日。逾期不再办理。

  8、考生应按照专业对口、服从工作需要的原则,如实填涂《陕西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信息卡》的各项内容。因实行网上录取,考生必须准确填涂报考院校代号及专业代号,因涂写错误而导致未被录取等后果,责任自负。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第一志愿填报本科专业外,二、三志愿也可以填报相同科类高职(高专)专业[科类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