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二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5年11月27日

摘要:  第十四条 全国各类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定于10月15日、16日进行,考试时间表如下:   1、高起本、高职(高专)考试时间表 日期时间  10月15日 10月16日 09∶00-11∶00 语文 外语 14∶30-16∶30 数学 理化史地   2、专升本考试时间表 日期时间 10月15日 10月16日 09∶00-11∶30 政治 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一)艺术概论高等数学(二)民法教育理论生态学基础 医学综合 14∶30-17∶00 

  第十四条 全国各类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定于10月15日、16日进行,考试时间表如下:

  1、高起本、高职(高专)考试时间

日期时间 

10月15日

10月16日

09∶00-11∶00

语文

外语

14∶30-16∶30

数学

理化
史地

  2、专升本考试时间表

日期时间

10月15日

10月16日

09∶00-11∶30

政治

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一)
艺术概论高等数学(二)
民法教育理论
生态学基础 医学综合

14∶30-17∶00 

英语

  

  第十五条 考试工作规则执行教育部《2005年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考试[2005]1号)。

  第十六条 为进一步规范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确保成人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大考试诚信教育力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的通知》(教学厅[2005]11号)精神,从2005年起对参加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要建立考试诚信档案。其主要内容为考生参加统考发生违规行为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省招办负责采集、确认考生的考试诚信记录信息,并建立相应的诚信档案数据库。录取时,省招办将以附加表的方式向高等院校提供违规考生(电子档案考生特征标识为W)参加全国统考的违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作为高等院校决定是否录取考生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七条 2005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录取,分为现场局域网和远程广域网两种形式。录取工作将于12月上旬开始。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办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同时,各招生院校也要发挥校内纪检、检察部门的作用,加强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第十八条 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办根据考生统考科目的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分科类划定。其中体育、艺术(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各专业,本科(含专升本和高起本)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相同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