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厅2013年专升本工作通知(4)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3年03月19日

摘要:各普通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1〕18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3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院校及计划申报   1、高职(专科)学生“专升本”计划总量控制在我省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的5%以内,共14000人,其中安排在普通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民办二级学院,下同)计划10500人,普通公办高校计划

要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4、“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六、加强组织领导

  1、接收院校要切实加强对“专升本”工作的宣传、组织和领导。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政策解答,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加强管理,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生源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报名、选拔、送考等工作。考点学校要积极协作、同心合力做好考试组织和考生服务等各项工作,确保考试的安全和保密。

  2、“专升本”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报名公开,选拔办法和选拔结果公开,杜绝选拔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要进一步发挥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对“专升本”工作的监督,凡在组织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中违反规定,将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专升本”的,一经查实,取消该校选拔或接收“专升本”学生的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予以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