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院2013年“专升本”推荐选拔暂行办法修订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3年03月19日

摘要:  为进一步贯彻《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积极推进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为中原经济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也为普通高校优秀专科毕业生提供接受更高层次教育的机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专升本”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成立“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领导小

  为进一步贯彻《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积极推进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为中原经济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也为普通高校优秀专科毕业生提供接受更高层次教育的机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专升本”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成立“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杨宏志

  副组长:吴中、刘翔、张少华

  成员:李彩云、孟桂香、刘莉莉、贺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李彩云任办公室主任。

  2、“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由招生办公室在学校“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各院系做好组织、宣传、推荐选拔工作,教务处、学生处认真审核把关,监察处全程参与,确保将真正优秀的学生推荐到本科阶段学习。

  3、推荐选拔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选拔工作,张榜公布推荐名单,切实保证推荐选拔质量。

  4、推荐选拔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接受全院师生评议和监督。

  二、推荐选拔条件

  (一)凡属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录取的河南省高等学校普通高等教育2013届专科毕业生(含“五年制”、“3+2”升段生),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勤奋学习,身体健康,综合测评成绩优良以上,且未受过纪律处分者,经本人自愿申报并由所在院系推荐,具备选拔资格。

  (二)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要求,2008年后退伍的且具有河南省高等院校普通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也可在原毕业学校参加2013年专升本考试报名,报名人数不受专业报名比例限制。报名时,退役士兵需提交毕业证书和士兵退役证,由学校负责审核并办理报名手续。

  三、推荐比例

  执行当年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专升本”相关文件的推荐比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