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011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4)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1年08月11日

摘要:  为确保我省2011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规定,结合云南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学校、招生计划  凡按国务院有关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报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均可招生。  凡按国务院有关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的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以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举办的成人中专班,方

常工作)确认,报考成人高校专升本、高中起点本、专科和中专的考生及集体报名的单位网报后须到属地招办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过期一律不予办理。考生确认时,必须提供二代身份证,无二代身份证者,不予报名,身份证号码有误、报考专升本毕业证编号与教育部数据不一致的,教育部不予电子注册。

  成人教育招生考试原则上在州、市招考办所在地设置考点。因考生较多,难于集中到州、市考试的县,必须由州、市招考办报经省招考院同意后,方可将考点设到县。对县级考点,各州、市招考办应加强领导,加强考务管理,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凡未列入我省2011年各类成人学校招生生源计划的学校和专业,各州、市招考办不得接受考生报名。

  考生到属地招考办确认报名资格时,考生要配合招考办办理有关手续及电子照像,并按招生简章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

  高中起点本、专科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史地、理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范围不超出教育部制定的《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命题范围不超出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编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试大纲》。

  高中起点升专科的“高职班”专业课是否加试由招生院校确定。

  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各类考试科目均设置两门公共课、一门专业基础课、一门加试科目。

  专升本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命题范围不超出教育部颁发的《专科起点升本科班各科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规定的内容。加试科目命题范围不超出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编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专升本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实行全国统考,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加试科目命题和制卷工作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统一负责实施。

  (四)考号编排

  考号是考生的关键标志,今年为了适应云南省成人招生网上录取工作的开展,全省必须按统一的规定编排。成人高等学校和成人中专学校招生考试的考号今年按教育部的要求,采用全部编码编排,考号继续采用十二位码:第一、二位是州、市代码,第三、四位是县(市、区)代码,第五位是考生报名招生类别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