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011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1年08月11日

摘要:  为确保我省2011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规定,结合云南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学校、招生计划  凡按国务院有关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报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均可招生。  凡按国务院有关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的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以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举办的成人中专班,方

  为确保我省2011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规定,结合云南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学校、招生计划

  凡按国务院有关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报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均可招生。

  凡按国务院有关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的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以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举办的成人中专班,方能在我省招生。

  今年云南省被教育部列为全国14个进行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和分省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改革试点省份;符合招生条件的成人高校按规定先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目录,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考生根据招生学校专业目录进行报名;教育部参照各省的报名情况确定各省和有关中央部门所属成人高校年度招生规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中央部门根据教育部确定的招生规模,参照各校生源情况,组织所属成人高校编制分省专业招生计划,待正式纳入国家2011年成人高等教育事业计划后方可招生录取

  省内成人高等学校本、专科、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班)的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计划部门审核同意后,将生源计划下达省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招考院”)。经教育部审定的外省或部属院校本、专科招生计划,由我省对口厅(局)或代办单位提出生源计划方案,送省招考院。

  在我省招生的外省地方院校的本、专科、中专,由该省教育行政部门征得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将其招生专业目录、生源计划汇总送我省招考院。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班)招生对象和条件必须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考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高中起点本、专科考生,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凡报考大学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报名时须交验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最后须教育部验证,如果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及毕业证书编号与教育部数据不符合,教育部不予电子注册,考生将被清退,取消录取资格。提供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或虚假的毕业证书的考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