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业大学成人教育管理规定(4)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11年03月19日
摘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内蒙古农业大学成人教育是指对经过全国成人高考后被正式录取的各办学层次、各办学形式、各语种授课的成人学生的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教育,系统、行业委托培养教育、岗前培训及学历后继续教育等非学历教育。 第二条 内蒙古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同研究生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一样,是学校各层次高等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成人高等教育是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也是学校主动适应自治区经济建设和服务社会的具体体现。学校努力创造条件,促进成人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不断提高成人教育的教学质
(三)专业证书班学员,成绩合格者颁发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印制的《专业证书》。
(四)其他非学历教育的学员,成绩合格者由我校发放农业大学印制的写实性的《学业证书》。
(五)各学院专门举办的学业证书班,必须于年初(每年3月份)将班级人数和《学员登记表》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科备案。修完本专业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合格者,于年底(12月最后两周内)持《学业证书登记表》和财务处收费凭据办理《学业证书》。未备案者不予办理。
第三十二条 各学院应做好教材的征订与发放工作。提倡各学院自编适合成人高等教育的教材和自学指导书。
第三十三条 各专业本科毕业生中申请学士学位者,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评定工作细则》执行。
第五章 成人教育经费管理
第三十四条 内蒙古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经费管理主要指对成人学生所交纳的学费的管理。成人学生学费统一由学校财务处收缴与管理。
第三十五条 各学院所收缴的学费要及时上缴学校财务处,财务处按照学校规定的分成比例进行划拨。
第三十六条 各学院要积极主动地配合财务处收缴学费。对规定时间内不能交纳学费的学生视为自动退学。
第三十七条 各学院除学费、教材费(含自学指导材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成人学生收取其它费用,违者责任自负。
第三十八条 各学院按规定足额上缴学费后,按计划使用学校教学资源时不再交纳费用。成人学生的住宿费、保险费和医疗费等由学生自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一条 以往的规定与本《规定》不符之处,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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