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1年03月14日

摘要: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成人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凡通过国家成人高考,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由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学校或学校指定的地点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办理手续者必须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成人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凡通过国家成人高考,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由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学校或学校指定的地点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办理手续者必须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者,提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 新生因病或有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入学者,开学后两周内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下一年级新生入学时,由本人申请(因病保留入学资格者须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其恢复健康的证明),经学校复查合格,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部门审核(函授生由网络函授部负责,脱产班和夜大学生由夜大脱产部负责,下同),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批准后,可以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交费和注册手续,不能按期注册者,须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者不予注册,超过规定时间10个工作日未办理完成交费和注册手续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考勤与纪律

  第五条 学生在学期间,应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教学活动和学校安排的其他活动,自觉遵守校纪校规。

  第六条 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上课,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1、请假3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由教学管理部门批准;请假7天以上,由继续教育学院主管院长批准。

  2、学生因病请假须附医院证明,因事请假须附有关证明。

  3、学生在校外集体参加实习、社会调查等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因故请假由带队教师批准,准假权限为3天,超过3天按第一款办理。

  4、学生请假期满须及时向班主任销假。

  第七条 凡按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学生均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