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学籍管理办法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1年03月01日

摘要:  第一章 总则  本办法针对通过成人高等教育考试,被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录取为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成人专科各专业的学生。  本办法以学年制管理为标准模式,分为入学与注册、转学与转专业、休学与复学、出勤管理、成绩考核、升级和留级、退学、毕业结业与肄业八个部分。  本办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  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  1、新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报到流程到校办理填写《学生登记表》、领取《学生证》等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

  第一章 总则

  本办法针对通过成人高等教育考试,被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录取为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成人专科各专业的学生。

  本办法以学年制管理为标准模式,分为入学与注册、转学与转专业、休学与复学、出勤管理、成绩考核、升级和留级、退学、毕业结业与肄业八个部分。

  本办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

  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

  1、新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报到流程到校办理填写《学生登记表》、领取《学生证》等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必须事先书面向学校成教处请假,并报分管领导同意。假期以两周为限。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政策及其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正式学籍。经复查,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知新生家长或入学单位。

  3、对患有疾病的学生,指定其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且确诊不宜在校学习,经短期治疗可恢复健康的,由本人申请,经分管院长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应回家治疗。

  4、学生可按学年缴纳各种规定费用(培养费,教材费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能按期甚至按学年缴费者,必须办理缓缴费手续,经分管院长审批后予以注册。

  5、凡注册新生,由学院成教处和各系建立相应的学生学籍档案。学籍档案包括学生登记表、学籍卡、成绩登记表、奖惩处分决定,毕业生鉴定表等内容。

  6、各系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新生报到、面授安排、教材发放、学科考试、成绩上报、住宿安排等工作。《学生登记表》、《学籍卡》由成教处统一印制。

  7、成教处学籍员负责建立学生正式学籍档案,各系成教办或班主任协助建立学生初级档案。

  8、学生在校期间须每学年持学生证到成教处履行学年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者视为自动退学。

  第二章 转学与转专业

  1、我院原则上不同意成人教育学生转学(含转进、转出)。

  2、学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不予转学。

  3、由我院转入其他院校的,由本人申请,学生所在系、成教处审查,分管院长审批,学院签章,即可办理转学手续(按四川省教育厅统一要求办理)。

  4、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专业。如因所学非所用,生理缺陷等特殊原因不能学习原专业亦可申请转专业。

  (1)转专业,只能在同性质专业间进行,文、理科不能互转。申请转专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