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09年成考招生远程网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9年11月17日

摘要: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4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9号)以及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09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41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录取管理体制和原则   (一)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即由招生院校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政策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招生政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4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29号)以及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09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09]41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录取管理体制和原则

  (一)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即由招生院校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政策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同时,各招生院校应建立校内监督机制,加强自我监管力度。

  (二)遵循“按需培养,德智体全面衡量,以在职考生为主,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执行成人高校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我省公布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

  二、录取组织管理

  成立湖南省成人招生网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录取现场总协调,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现场录取日常工作由总协调负责,下设五个功能组,即录取管理组、信息技术组、纪检监察组、信访接待组和行政秘书组。各组按工作内容可分设若干操作小组。

  总协调与各个功能组职责如下:

  (一)总协调。负责整个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确保录取工作正常开展;检查各小组执行招生政策情况;协调各有关方面、招生院校之间的关系,共同做好录取工作。

  (二)录取管理组。负责招生计划管理,院校招生录取方案审核,投档资格审查,录退确认,录取审批(打印、审批、盖章),发放院校《新生录取名册》等资料。

  (三)信息技术组。负责招生信息管理,投档操作,软件维护和设备管理,网上录取系统调试与运行,数据和网络安全,现场与院校技术指导,对外发布录取信息等。

  (四)纪检监察组。负责招生录取现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的投诉和举报,督促或会同有关方面查处招生录取工作中的违纪违规事件。

  (五)信访接待组。负责向社会宣传成人招生有关政策,接受考生咨询,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来访中的突出问题和情况。

  (六)行政秘书组。负责录取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