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09年成考招生录取工作规定(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9年11月17日

摘要:  2009年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4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29号)精神,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求,努力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营造更加公平、和谐的招生环境,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从维护成人高等教育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坚持标准,确保新生质量。加强招生管理,严格执

招生院校在外省市调回或从本市调出招生计划,必须经省级招办同意,且统一使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生源计划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

  四、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本市确定的各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是投档资格线,录取分数线由招生院校根椐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确定。

  今年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1、专科起点升本科

  文史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219分。

  艺术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26分。

  理工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32分。

  经管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30分。

  法学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41分。

  教育学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49分。

  农学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92分。

  医学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212分。

  2、高中起点升本科

  文史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225分。

  理工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82分。

  3、高中起点升专科

  文史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44分。

  理工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00分。

  4、高起本、高起专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

  高起本、高起专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起本、高起专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院校录取时作为参考。

  高起点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时,考生须在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加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原则上招生院校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招生院校自定录取标准的,应以报名前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调剂录取时,招生院校应认可考生第一志愿院校的专业加试成绩。

  5、招生院校若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经补填志愿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可用“能力考试”的成绩计入总分。以“能力考试”成绩计入录取总分的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成绩不得低于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即:文史类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成绩不得低于101分,理工类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考生的“能力考试”的成绩计入总分后,文史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92分。理工类录取总成绩不得低于133分,由招生院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高起专公安类的全部专业和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的招生,如线上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