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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毕业证书遗失或损毁,可申请补办学历证明书,补办须提供如下材料: 1、学生申请报告,经毕业学校签署意见; 2、在市州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登载的原毕业证书遗
一、凡我校正式录取的学生,要求转入其他院校学习者,由本人自行联系。持本人申请,任职单位证明,征得转入院校和省教育厅同意的证明,报我院审查同意后发转学证明和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暂
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切实保障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质量,根据《湖北省学位委员会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转学、转专业: (1)符合当年的招生政策规定; (2)所转入的专业与学生入学专业考试科目一致,不能跨科类调整,如文史类专业不能转入理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或转学: (一)因患有某种生理或身体疾病,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校医院复诊,确实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而可以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修、免考有关课程: (一)第二学历学生; (二)已经取得了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升本层次的学生; (三)参加全国自学考试,取得
一、学生一经我校录取,一般不得转学、转专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考虑转学、转专业: 1、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继续教育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
1、在本院范围内转系(专业),需由本人申请,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由转出系提出意见,拟转入系审核同意,成人教育学院审核并呈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 2、在本省范围内转学
市教委日前下发通知,从2010年起,北京地区成人高等教育和网络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将调整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 据悉,新生学籍电子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