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成教毕业论文管理细则(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9年01月06日

摘要:  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各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成人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及教学质量的重要评估指标。为使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目的与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目的: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学生对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的综合运用能力;增强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和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独

实性,着重分析研究本单位改革和现存的热点、难点问题;理工类的选题重点在于结合本职工作、结合工程实际,强化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

  3.在保证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选题的深度、广度和难度要适当,使学生能够在教学培养计划规定的时间内,经过指导教师的指导及自身努力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4.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必须一人一题,若需两人合作,必须明确各自承担的部分,工作量须符合规定要求,但论文内容不能雷同。

  5.选题一般先由学生根据本职工作、个人基本情况和兴趣申报选题意向,经指导教师审核后,方可正式开题。

  6.所有本科生必须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环节。

  (二)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采取答辩形式。

  2.答辩成绩根据答辩具体情况评定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各专业答辩成绩为“优”的论文数量不超过申请答辩总人数的20%。

  3.答辩成绩评定为“不合格”的论文,须重新完善课题,修改论文,随下届学生补答辩。

  (三)答辩须知

  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包括:资格 审查、答辩前的资料准备、答辩、成绩评定。

  1.资格审查: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学生在规定时间前上交毕业设计(论文)所有资料,由各教学单位在答辩前一周提交答辩小组审阅,合格者允许答辩,不合格者缓答。

  2.答辩前的资料准备:答辩前学生应准备好答辩稿,答辩时将该摘要交每位评委一份。指导教师应提前指导学生如何答辩。

  3.答辩:答辩时学生应脱稿宣讲论文主要内容,可以借助悬挂图表、多媒体等形式展示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答辩时间一般控制在15分钟以内,答辩评委提问控制在10分钟以内。

  4.成绩评定:答辩之后,由答辩小组根据答辩评分标准评定成绩。

  5.各教学单位须提前公布答辩日期、地点及答辩顺序名单,申请答辩的学生应注意查询。未按时参加答辩的学生一律不安排补答辩。

  (四)毕业设计(论文)管理

  1.要求所有上交的毕业设计(论文)应规范、完整,各教学单位应妥善保管。

  2.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评语,答辩小组意见要反映学生真实水平。成绩由该答辩小组组长填写签名认可。

  3.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管理工作各环节应按照程序要求进行。

  四、指导教师及其职责

  1.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全面负责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