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08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3)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8年08月11日

摘要: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14号)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订2008年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一、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市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下

求汇总后,报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和学校所在区(县)高招办。考场由区(县)高招办统一按排。

  五、志愿填报

  报考高起专:考生可以填报三个专业科类相同的高职(专科)志愿。

  报考高起本:考生在填报三个专业科类相同的本科志愿后,还可以填报三个科类相同的高职(专科)志愿。

  报考专升本:考生可以填报三个专业科类相同的本科志愿。

  凡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必须填报第一志愿。

  六、考试科目

  1、高起本统考科目:

  理科类:语文、数学(理科)、外语、理化(物理、化学综合)。

  文科类:语文、数学(文科)、外语、史地(历史、地理综合)。

  2、高起专统考科目:

  理科类:语文、数学(理科)、外语。

  文科类:语文、数学(文科)、外语。

  外语设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考生可根据招生院校对语种的要求选择一种。

  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需加试的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由各招生院校自定。

  高起本、高起专统一考试科目每科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专升本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外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共分为八个科类,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如下:

  (1)哲学、文学、历史学及中医、中药学类: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3)工学、理学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4)经济学、管理学及药学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5)法学类:政治、外语、民法。

  (6)教育学: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7)农学类: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类: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除统考科目外,是否再加试专业科目,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如需加试专业科目,由招生院校向社会公布并自行组织命题和考试。

  专升本统一考试科目每科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4、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日期为10月11日和12日。

  5、阅卷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成绩由招生院校通知考生。如果考生对统考科目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日期内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只查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输录错,不重新评卷。考生不得查卷。

  七、录取原则

  1、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录取,分为远程网和局域网两种形式。录取工作11月中旬开始,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