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07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7年08月17日

摘要: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教育局,成人高等学校:   我省2007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各类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2007〕13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7〕6号)的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招生考试管理,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成人高考工作的责任感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成人高考”)是

考试工作的监督管理。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将对曾经组织过考生大规模异地报考的高校进行重点监督。二是要规范报名点设置与管理。报名点设置、管理工作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并设置在招生考试机构,不得设置在有成人招生任务的高校或其它机构。“专升本”的资格审查及考试组织工作必须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直接负责并组织实施。任何报名点不得设置分报名点。三是要实施重点考生管理,在报名工作中对报名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符的考生重点进行身份多“证”审查,严格把关。四是要实行报名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严格把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关。“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凡发生有组织的大规模外省生源到我省报考的情况,除追究有关市州县教育行政部门、高校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外,还将依法进行教育行政处罚。

  四、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成人高考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一是坚持考生本人到报名点进行电子照相。严禁通过翻拍照片摄制成考生图像。二是加强报名点数据管理。各招生考试机构对成人高考报名信息数据管理要实行双人双岗,相互制约,确保数据安全。三是规范考生信息修改,坚持“谁修改、谁负责”。对考生重要信息的修改必须由报名点负责人签字,严禁工作人员擅自更改考生报名数据信息。四是报名结束后,报名点要严格按照信息管理规定,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逻辑校验,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五、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狠抓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各级国家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的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与公安、武警、保密、信息、宣传、监察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与配合,齐抓共管、各负其责,防范和杜绝个别高校及其函授站(点)、办学点、中介机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的有组织地大规模考生跨省报考行为。二是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考试环境。各地要通过宣传栏、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成人高考政策、考风考纪及违规处理办法等内容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诚信应考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舆论氛围。三是继续加强考试秩序整治。狠抓考试实施过程管理,考点须配备必要的手机屏蔽仪、手机探测狗、金属探测器等现代化设备,重点防范和查处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作弊行为。四是防范泄密事件。重点治理疏于管理导致失密泄密,不法分子盗窃、出售、传播试题等失密泄密行为。五是建立有效的网络监控机制,重点加强对利用成人高考涉嫌泄密或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