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07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法(4)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7年08月17日

摘要: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6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在我省下达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并经湖北省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向社会公布的招生学校和专业,可在我省招生。未经湖北省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向社会公布的招生学校和专业,不得在我省招生。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分为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学习

本人信息发现有误时,必须在《考生信息核对单》上准确注明须修改的内容并签名。报名点信息员根据《考生信息核对单》上的修改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信息员要在该表上签名并标注修改时间。

  信息修改工作:凡属网上报名的考生重要信息(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不得修改。个别考生如因粗心等原因导致有错别字或录入不全等需要修改的,必须由报名点负责人审核签字,信息员根据签字情况进行修改。考生信息核对单及报名点负责人签字材料必须装订成册备查。报名确认工作结束后,如有个别考生还需修改本人信息,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个人修改信息申请报告,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报名点信息员要严格按照信息管理规定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逻辑校验,并于9月11日之前将本地考生报考信息数据光盘、考点信息、报名统计表报送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

  三、考  试

  (一)考试科目

  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招生专业要求选择一种。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2.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二门公共课为政治、外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以上统一考试科目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3.除上述规定的统考科目考试外,招生学校可根据专业要求自行确定是否再加试专业课。如需加试,招生学校必须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中注明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的要求,9月底前,向省招生考试机构提交加试合格考生名单。

  (二)考试时间和计分方法

  全国统一考试日期为10月13日和14日(具体安排见附件2)。

  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所有统一考试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