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二(2)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05年11月27日
摘要: 第十四条 全国各类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定于10月15日、16日进行,考试时间表如下: 1、高起本、高职(高专)考试时间表 日期时间 10月15日 10月16日 09∶00-11∶00 语文 外语 14∶30-16∶30 数学 理化史地 2、专升本考试时间表 日期时间 10月15日 10月16日 09∶00-11∶30 政治 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一)艺术概论高等数学(二)民法教育理论生态学基础 医学综合 14∶30-17∶00
第十九条 成人高校招生计划调整工作在录取会前进行。11月20日前省招办向各招生院校书面通知上线生源情况,上线生源大于原招生计划数的院校须尽早向计划管理部门申请调整招生计划,并于11月30日前向省招办报送招生计划调整回执,以便做好招生计划调整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第二十条 成人高校招生集中录取结束后,不再进行补录。招生院校可视往年已录取新生流失情况和上线生源情况向省招办提出超录比例(或人数),经省招办审批后执行。超录比例(或人数)不得超过招生院校往年已录取新生流失的平均比例(或人数),其中本科层次超录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原生源计划数的5%。上线生源不足的招生院校不得超录。
第二十一条 各类成人高校一律不得录取试读生、旁听生和单科生,严禁招收超前生,违者追究直接责任人及其领导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录取及投档照顾政策:
(一)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者,经本人申请,省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二)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经本人申请,省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三)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可在总分上增加50分排队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总分上增加20分排队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市(区)级以上(含市、区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政府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 相关“2005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二(2)”的文章
- 成考直播通关课程免费领取2018-03-08
- 江西成人高考切忌粗心大意!2018-02-25
- 解读江西成人高考与普通高考的证书比较2018-02-25
- 第3期:远程网络教育介绍2018-01-05
- 第2期:成人学历提升方案2018-01-05
- 第1期:成人高考介绍2017-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