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5年11月27日

摘要:.f14 {font-size: 12px;color: #0000FF;}     内容提要:今年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仍实行网上录取,分为现场局域网和远程广域网两种形式。资格线上考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选择尚有计划缺额的招生院校,通过拨打168声讯电话进行补填志愿,每位考生最多可补填5个志愿。    2005年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总的要求是: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精心组织录取工作,严格录取标准,确保录取质

    内容提要:今年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仍实行网上录取,分为现场局域网和远程广域网两种形式。资格线上考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选择尚有计划缺额的招生院校,通过拨打168声讯电话进行补填志愿,每位考生最多可补填5个志愿。    2005年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总的要求是: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精心组织录取工作,严格录取标准,确保录取质量。各招生院校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和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教育部和市教委下达的成人高校招生计划。严肃招生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和营私舞弊。

    为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规定。

    一、招生录取工作组织领导

    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委的领导下,组成由市教委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处室、市教育考试院领导和有关办负责人参加的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招生录取工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具体工作由上海市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招办)负责实施。

    各招生院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各招生院校要健全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招办、监察等有关负责人参加。重大问题由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于11月15日前报市高招办备案。

    二、录取体制和原则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在录取时,市高招办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三、招生计划的控制

    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精神,今年成人高校招生人数不得突破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严格控制招生计划。各招生院校在核定的招生总计划内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微调,但专科起点升本科计划不得调至高中起点升本科计划,高职(高专)计划不得调至本科计划,业余和函授计划不得调至脱产计划。经过微调仍然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成人高校应予减招,不得降低分数要求录取新生。

    招生院校增加招生计划必须经教育部或市教委批准。招生院校在兄弟省市调回招生计划,必须经省级高招办同意,并出具书面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