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广西专升本选拔工作通知(4)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17年07月23日
摘要: 高等学校: 为更好地为我区经济建设培养方面紧缺的实用型、应用型人才,满足部分高职高专毕业生继续学习的需要,经研究,决定2014年继续开展应届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通过选拔升入普通本科院校学习(以下简称“优秀专科生选拔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优秀专科生选拔制”的选拔对象仅限于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在籍毕业班学生。 二、选拔条件 (一)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操行良好以上),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
六、对由于推荐生源不足以单独编班又未能安排插班的高职高专院校的部分专业,不安排专升本计划。
七、深化“优秀专科生选拔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各本科院校要根据学生在高职高专阶段的学习情况,按照高等教育应用性人才的培养目标,制定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
(一)加强硬件建设。为适应加强实践教学和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学校要配套建设或加强相应的实验、实训场所和设备实施。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对给“优秀专科生选拔制”各专业上课的教师要进行专门的职业教育理论学习,加强教学研究和提高实践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实现培养目标。
(三)加强研究和实践总结。要不断探索和积累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经验,积极探索学历证书、文凭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教学管理制度。
(四)各有关本科院校要在9月1日前将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报我厅高等教育处备案,我厅将适时组织专家对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八、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后,按本科院校学生的学籍和证书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毕业后,颁发所在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制按升入的本科专业的学制填写。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九、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普通高校要加强对“优秀专科生选拔制”工作的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优秀专科生选拔制”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选拔,防止弄虚作假。凡有违反规定选拔录取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追究有关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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