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广西专升本选拔工作通知(3)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23日

摘要:  高等学校:   为更好地为我区经济建设培养方面紧缺的实用型、应用型人才,满足部分高职高专毕业生继续学习的需要,经研究,决定2014年继续开展应届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通过选拔升入普通本科院校学习(以下简称“优秀专科生选拔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优秀专科生选拔制”的选拔对象仅限于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在籍毕业班学生。   二、选拔条件   (一)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操行良好以上),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

备案。

  (四)各有关高校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优秀高职高专学生名单,必须在校园网和校内张榜公示7天以上。

  (五)经公示无异议后,各有关学校应于4月30日前,以学校文件的形式将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优秀高职高专学生的有关材料报送联合办学的本科院校,并附经过学校审批的《广西普通高校优秀专科(高职)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见附件1)、《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在前40%以内的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名单一览表》(见附件2)、《广西普通高校优秀专科(高职)生选拔升入本科学生汇总表》(见附件3)和《优秀专科(高职)生升本推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及广西普通高校“专升本”录取数据库光盘(详见附件5)等材料各一式1份。

  (六)各有关本科院校在审核有关高职高专院校报送的推荐材料的基础上,在《广西普通高校优秀专科(高职)学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中“录取学校意见”栏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在右上角编上顺序号(所编的顺序号应与附件3汇总表的顺序号一致),连同附件2—4(一式1份)和广西普通高校“专升本”录取数据库光盘(详见附件5)于5月23日前报送我厅高等教育处。报送的专升本录取库中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内容,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将来无法注册本科学籍。

  (七)我厅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组织专家对各有关高校报送的录取名单及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批,于6月中下旬公布“优秀专科生选拔制”专升本、高职升本录取名单。

  (八)“优秀专科选拔制”文件及附表,在自治区教育厅公众信息网公布,各有关学校可自行下载。各校上报材料及数据盘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办理,否则我厅将不予受理,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学校自行承担。

  五、教学管理

  按“优秀专科生选拔制”选拔升入本科的学生升入本科院校后,以单独编班为主、插班为辅;对专升本学生,可参照录取新生的办法办理户口迁移、学生档案移交、党团关系转移等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