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辽宁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23日

摘要:  辽宁省2014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的招生考试实际情况,为做好今年的招生考试工作,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学校   辽宁省2014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招生学校及专业,见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工作的通知》(辽教发33

4月20日持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所在学校报名。报考定向招生的辽西北五市考生报名时,需持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本人所在学校报名。

  3. 考生报名需拍摄电子照片,缴纳报名费,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签订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由生源学校保存备查,保存期一年。

  4. 退役士兵报名工作由退役士兵原毕业学校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辽宁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生于4月8日至4月18日持身份证、毕业证和入伍通知书、退役士兵证,到原毕业学校报名,拍摄电子照片,缴纳考生报名费,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4月14日至18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入伍通知书、退役士兵证、获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省辖市级安置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资格审核证明信》到辽宁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601室,联系人:蒋璐璐,电话:024-26901981)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进行办理。

  5. 4月21日至23日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将考生报名信息软盘和文字材料及考生报名费(120元/生标准),送交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6. 生源学校在组织考生选择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填报志愿时,要根据考生所学专业课和课程,对照招生学校的专业及专业课综合课考试科目要求(见附件2、附件3)对口报考。每个考生可填报两个志愿,一个第一志愿,一个参考志愿,参考志愿所填的专业必须与第一志愿所填的专业及加试的综合课一致。

  四、体检

  考生由所在学校负责组织到当地承担高考体检任务的医院进行体检。往届毕业生和退役士兵考生的体检工作,由往届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原毕业学校负责。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体检费,体检工作须在5月20日前结束。

  五、考试

  1. 考生到所报考的本科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