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辽宁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17年07月23日
摘要: 辽宁省2014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的招生考试实际情况,为做好今年的招生考试工作,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学校 辽宁省2014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招生学校及专业,见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工作的通知》(辽教发33
辽宁省2014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的招生考试实际情况,为做好今年的招生考试工作,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学校
辽宁省2014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招生学校及专业,见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4]33号)。
二、招生对象
1. 经我省域内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并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和参加我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合格毕业生,以及经批准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订单式培养、紧缺人才培养、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单招试点的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均可报考与所学高职专业相同相近(同类专业)的本科高校本科专业。根据《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专业分类的相关要求,由生源学校具体严格掌握。
2. 2014年继续对具有辽西北五市(朝阳、铁岭、阜新、锦州、葫芦岛)户籍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行定向招生试点。
3.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厅[2009]6号)精神,继续实施我省本科高校定向招收我省高校范围内,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已服义务兵役的退役士兵接受本科教育,其专升本招生计划实施单列。
三、报名
1. 各生源学校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和报名工作,并于4月4日到省招考办领取《考生报名信息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报考录入软件》。
2.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4月8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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