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青海成人高等院校招生录取工作通知(3)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3年12月03日

摘要:  为了严格执行招生录取政策,确保我省2013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3〕9 号)和《2013年青海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青教招委〔2013〕34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录取工作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由省招办组织实施录取工作。省招办按有关招生规定向招生学校按招生专业计划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

、学历、职业等报考条件进行全面的复查审核,凡不符合条件者,坚决不予录取。要加强入学新生复查工作,认真核对入学通知书与身份证、录取名册、录取新生电子档案信息和本人是否一致,认真核对专升本录取新生第一学历的真实性,对于不能出具或不能通过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招办成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