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4)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13年01月29日
摘要: 根据教育部2012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如下: 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凡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年限为:专科起点升本科两年
考生预报名时还需填报志愿,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间根据实时排名信息修改志愿;录取阶段,一志愿录取完毕后如有剩余计划,未录取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可补报志愿。
预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考生将接收到含有考生姓名、预报名号和密码的手机短信。考生自行打印《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预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预报名登记表》)。考生要牢记自己设置的密码和短信发送的验证码。
3、报名资格初审。在职职工考生持《预报名登记表》到所在单位进行审核,非在职职工到乡(苏木)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审核单位依据《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对考生报考条件及享受照顾政策的证明进行严格审核,在《预报名登记表》相关栏目填写“情况属实,同意报考”意见,由考生所在单位、乡(苏木)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预报名登记表》需存入考生报考档案。
4、网上支付报考费。考生具体报考费的金额依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网上支付成功后考生将接收到缴费成功的手机短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旗县区成人招生办公室完成后期报名手续的,一概不退款。
5、现场审查报名资格。考生持本人户口簿原件、二代身份证、报名资格初审盖章后的《预报名登记表》、专科毕业证书(指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考生)和享受录取照顾的证明材料到网上预报名时所选的户口所在旗县区成人招生办公室指定报名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持以下材料:
a、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须持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系指由国家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的学历信息打印件。
c、享受照顾加分录取的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凡属盟、市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考生须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所在单位须在复印件上注明“受奖情况属实”字样,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凡属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归侨、归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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