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成人教育管理工作条例(4)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1年04月26日

摘要:  为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精神,使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研究、管理工作走向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为我省经济建设服务。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我校的成人高等教育,是由国家教育部审定、备案的高等成人教育,同全日制教育一样,是我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任务是:面向学校、主要改善中小学师资的学历结构,为提高中小学教师的专业知识水平、提高中等教育质量服务。同时根据我省经济建设的发展对人才需求的新形势、新要求,发挥我校成人高等教

和教学管理工作。

  继续教育学院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会同各学院拟订成人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2、按照国家教育部对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计划的要求,负责审定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检查执行的情况,检验评估培养目标完成的程度。

  3、协同各学院组织各个教学环节的正常运转、质量管理、信息反馈、条件提供(师资、教材、设备、电教微机管理等)和建立良好的稳定的教学秩序。

  4、管理成高学生的档案、学籍、成绩,颁发各类证件。

  5、制订完善的包括招生宣传、录取、学籍档案管理、财务等各方面的切实可行的成人高等教育规章制度。

  6、组织开展成人高等教育工作的指导、总结推广教学管理、教学研究成果,表彰先进事迹。

  7、编辑成人高等教育《简报》、学刊。

  8、负责对各学院、函授站的教学指导、监督,确保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九条 院一级要充分发挥成人教育教研室的职能作用,与学院办公室配合协作开展各项工作。成人教育教研室应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各专业应根据学员的数量配备班主任。为管理好本专业教学工作,各专业还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教师。成人教育教研室的教学工作应在各专业教研室协作支持下进行。

  成人教育教研室的主要职责是:

  1、制订、执行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计划。组织编写专业主干课程教学大纲。

  2、负责本学院成高学生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3、组织考试命题、考查、拟订标准答案、评分标准、评阅试卷。

  4、指导和培训地(州)、市、县兼职辅导教师。

  5、开展重点调查研究,了解成人高等教育教学情况,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条 我校各级成人教育管理干部和教师,在各级党政领导下,要加强学习,积极工作,不断总结经验,使自己成为本职工作的内行和专家。要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坚持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群众路线。联系实际,实事求是,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领导方法,使我校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