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学院成人教育函授站设置和管理规定(2)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11年04月18日
摘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黄淮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函授辅导站(以下简称函授站)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函授站的管理水平,保证函授教育质量,根据原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暂行规程》和《黄淮学院成人教育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黄淮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下设函授站的审批与管理由成人教育学院具体负责。函授站应和成人教育学院一起共同承担起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合格专业人才的重任。函授站的管理工作是函授教育工作的重要环节,担负着对函授学员进行教学组织、教学管理、教学辅导、行政管理、后勤服务、思
(八)经双方同意的其他有关函授站的内容。
第九条 建站协议签订后,设站单位应推荐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热爱成人教育工作并熟悉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以及较强管理工作能力的同志作为函授站站长人选,同时组建由站长及若干工作人员组成的函授站工作机构。
第十条 设站单位应填写《黄淮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注册登记表》交学院审批。成人教育学院根据审批情况向受聘的函授站站长颁发聘书予以确认和聘任,同时正式备文给设站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 职责
第十一条 函授站的职责:
(一)协助学院做好在本站所在区域的招生工作;
(二)协助学院做好本站函授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三)负责及时、准确地向函授生分发教材和辅导教材;
(四)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为教师和函授生创造良好的教学和生活条件;
(五)向学院推荐辅导教师,并协助学院做好辅导教师的管理工作;
(六)及时向学院反映函授生、辅导教师对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七)健全行政、教学辅导、后勤、财务等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八)定期对本站所承担的教学和管理工作进行自我检查,积极配合学院对本站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九)每学期或每学年向学院报送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十)建站协议规定的其他有关职责。
第十二条 设站单位的职责:
(一)主动配合成教学院落实函授站的建置,为函授站提供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条件;
(二)解决函授站正副站长、专职管理人员的编制、职务聘任及工资待遇;
(三)做好函授站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定期研究和检查函授站工作;
(五)及时传达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第四章 辅导教师和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函授站设站长1人,副站长1人,管理人员根据需要配备。函授站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熟悉教学管理业务,工作负责,品德好,作风正派,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第十四条 函授站站长同时对学院和设站单位负责,并领导和主持本站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在设站单位聘请函授站的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必要的管理制度;
(二)根据学校要求和当地实际制订并组织实施本站年度工作计划,并检查教学环节落实情况,确保教学质量;
(三)做好本站的财务管理、设备管理和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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