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成人函授教学学籍管理办法(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1年03月29日

摘要:  江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江汉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主管部门,是唯一对外联合办学单位,为了不断提高江汉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日常教学管理,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成人高等教育校外函授站教学评估规范要求,结合我校的教学管理实际情成人教育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管理  各教学(函授)站必须按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组织教学,根据各专业的教学计划,组织日常教学活动,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教学计划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总体计划和实施方案,是学校办学思想,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对学生知识结

。e)抽(统)考课程由继教学院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考试,各办学单位应提前一个月核对名单报名,以便试卷印制。

  二、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是学生从入学到毕业整个培养过程中,关于学籍的取得、学籍注册、学籍异动(升、留、退学、休学、复学、转学)以及毕业。结业结论等过程管理。是学校教学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1、学籍的取得。参加国家统一的成人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我校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方可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报到注册后上报国家教育部,经核对录取数据审核通过后方取得学籍。成教办及时将注册结果反馈给各办学单位。

  2、学籍的管理。学生在校学习过程中,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学生的升级、留级、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毕业、结业。肄业等学籍异动提出处理议见,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要求严格按程序办理,如转学,转专业,改学习形式等必须要有学生申请,办学单位意见,学校审批意见等,手续不全,不予办理。)转学手续在教育部注册确认后办理。转专业只能在入学后第一学期办理。未经审批,各教学站自行决定的,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3、建立在校生学籍档案。学籍档案的内容包括新生入学登记(复查)表,考生信息表,学生考试成绩单,学籍异动处理记录,学位申请以及毕业(肄业)结论。各办学单位,应根据学籍档案材料要求,及时建档。

  4、学藉管理的基本信息。参加成人高考的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录取专业,所学专业,学习层次,学习形式,修业年限,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其中考生号,学习层次是不可更改的信息。学习形式只能是脱产转业余,新生报到二个月内,各办学单位必须把核对准确的信息在成教办与录取信息核对。所有信息更改需经成教办审核批准,回复后方可生效。成教办通知进行的入学信息校对,毕业生信息校对必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完成。

  5、学藉管理的要求。要求格式规范,信息准确,符合政策规定,准确记录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活动,依法行政,严格管理。

  6、学籍清理。新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各办学单位应将学生报到注册数据送成教办,对未报到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成教办根据具体情况,做出休学或自动退学处理。退学处理结果上报教育部后,不能恢复学籍。

  三、毕业办证

  毕业办证,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必须做到毕业生信息准确,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内容,成绩合格方能上报。各办学单位必须预先做好预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