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10年成考招生录取办法(3)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0年07月23日

摘要:  成人高等学校在渝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委、市教委领导,市教育考试院具体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招生学校要提高认识、顾全大局、做好准备、积极配合、全力支持,确保网上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高校在渝招生实行“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即符合报考条件、成绩达到专业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学校自行确定,同时招生学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进行解释和处理遗留问题。录取将严格执行各科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重庆市教

、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类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的公安、监所、劳教类专业,可对填报其志愿的考生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不超过20分。

  2、招生学校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或开班不足时,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录取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不超过20分。

  以上两项降分不得累加。

  四、录取数据及录取名册

  市教育考试院、各在渝招生成人高校要准确核对和妥善保管招生录取阶段的所有数据及相关文件资料。录取新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提出,报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录取结束后,市教育考试院要向教育部报送录取新生数据,并向招生院校提供2010年录取新生名册及录取新生数据。招生院校必须按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录取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考生可通过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cqksy.cn)和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免费查询录取信息。

  五、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