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西成考专升本民法笔记汇总(3)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05日

摘要:  第一章 民法概述   1、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注:土地承包合同不是。   下列选项中哪些必须经过登记注册才能取得民事主体资格?   A.城镇个体工商户   B.农村承包经营户   C.公司法人   D.社会团体   AC。本题考民事主体的登记。   《民法通则》第26条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A当选。第27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

,将小偷开的车的车胎扎破。

  6、民事义务、民事责任

  合同责任、侵权责任与其他责任;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按份责任,连带责任、补充责任(担保法));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与公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