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江西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学复习笔记关于自然人(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3年09月05日

摘要:  自然人既包括本国自然人,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我国民法通则的自然人的概念与合同法自然人的概念相同.   1、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A、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提民事义务的资格):   a、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b、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c、胎儿不享有继承权,但给予胎儿利益给予特殊保护: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

协议效力未定C.该转让协议无效D.该转让协议可撤销

  [参考答案] B [解题思路和依据] 杨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根据《合同法》第47条,协议在性质上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应注意的问题](1)行为能力的认定有法律规定,与智力超常无关,非个案认定(关于成年人的精神病鉴定除外)。(2)注意区别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行为与从事其他民事行为的性质的认定。第一,限制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有效;第二,根据《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订立合同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c、无民事行为能力:

  (一)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就算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也不得单独实施。

  (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就算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也不得单独实施。

  d、相关规定: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三)当事人是否患有精神病,法院应当根据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或者参照医院的诊断、鉴定确认。在不具备诊断、鉴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参照群众公认的当事人的精神状态认定。但应以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