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江西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学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13年09月05日
摘要: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1、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 3、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2、民事法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1、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
3、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2、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3、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四、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1、财产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
2、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3、单一民事法律关系和复合民事法律关系。
4、权利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
第二节:民事法律事实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意义:
民事法律事实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终止的客观现象。基本特征为客观性和法定性。民事法律事实的意义在于能引发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包括以下情形:
1、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
2、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即民事法律关系要素中的任何一个要素发生变化。
3、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包括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
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1、自然事实。包括事件和状态。
2、人的行为。指与人的意志有关,直接体现人的意志,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
第三节:民事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民事权利
1、民事权利的含义:
(1)权利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或者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2)权利是权利主体要求他人实施某种行为或者不实施某种行为,以实现其利益的可能性。
(3)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主体得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济。
2、民事权利的分类:
(1)财产权与人身权。
(2)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3)绝对权和相对权。
(4)主权利与从权利。
(5)原权与救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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