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江西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学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3年09月05日

摘要: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1、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   3、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2、民事法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1、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

  3、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2、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3、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四、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1、财产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

  2、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3、单一民事法律关系和复合民事法律关系。

  4、权利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

  第二节:民事法律事实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意义:

  民事法律事实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终止的客观现象。基本特征为客观性和法定性。民事法律事实的意义在于能引发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包括以下情形:

  1、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

  2、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即民事法律关系要素中的任何一个要素发生变化。

  3、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包括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

  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1、自然事实。包括事件和状态。

  2、人的行为。指与人的意志有关,直接体现人的意志,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

  第三节:民事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民事权利

  1、民事权利的含义:

  (1)权利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或者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2)权利是权利主体要求他人实施某种行为或者不实施某种行为,以实现其利益的可能性。

  (3)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主体得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济。

  2、民事权利的分类:

  (1)财产权与人身权。

  (2)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3)绝对权和相对权。

  (4)主权利与从权利。

  (5)原权与救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