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成考专升本大学语文虚词解释一(5)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7年04月19日

摘要:  《大学语文》大纲在“汉语基本知识”中提出的第二项要求为:“掌握常用文言虚词之、其、者、所、诸、焉、则、而、于、以、且、乃等的用法,识别同一个文言虚词在不同语言环境中的不同含义。”此项要求侧重于对课文中出现的常见文言虚词意义或用法的掌握,下面分别作些介绍。  “之”  (一)代词  可指代人、事、物等,通常充当句中的宾语。例如:  (1)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季氏将伐颛臾》之:指代所行之

于秦。(《谏逐客书》)

  (4)此数宝者,秦不生一焉。(《谏逐客书》)

  与时间词组合:

  表示一定的时间范围,可译为“……的时候”等。例如:

  (1)昔者先王以为东蒙主。(《季氏将伐颛臾》)

  (2)始者,非三代两汉之书不敢观,非圣人之志不敢存。(《答李翊书》)

  与形容词或形容词短语组合:

  将原有的形容词或形容词性短语变成名词性结构,可酌情译为“……的”、“……的人(或情况、东西、事情等)”。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