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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教251号)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我校录取
我院在办理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中按照《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我院提交校学位办公室的“成都
1、学生在学习期间,一般不得转学、转专业。 2、个别学生因工作调动,确需转学者,只能在同层次同专业内进行。转学由本人提出申请,待转出、转入学校商妥后办理。 3、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学位办、国家教育部有关授予学位工作相关规定的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的管理,根据《重庆市普通高校授予
为了方便学生办理免考手续,规范学籍管理,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各类成教学历学生,包括函授本(专)科生,脱产本(专)科生、夜大本(专
1、二张二寸同底彩照; 2、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或成教院教学部领取) 3、身份证、外语合格证或者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专科毕业证、本科毕业证原件
一、学生原则上不得随意转专业,因特殊原因要求转专业者,在入学一周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有关办学单位同意后,报成人教育学院批准方能转专业。 学生转入新专业
一、原则上,学生必须按录取的专业学习,不得无故提出转换专业。新生报到注册后,人数过少的专业,由成教主办单位在征求学生意愿的前提下,统一调整并转换专业。 二、
1、学生如已学过教学计划规定的某门课程,其深广度达到本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可以申请该课程免修免考。 2、独立设置考核的实践性教学课程不得申请免修免考。
1、学院组织学员于毕业前一学期按学位申请条件认真填写学位申请表(逾期不提出申请的,学校不再授理)。 2、学院根据授予学士学位条件提出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