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09年成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3)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9年09月23日

摘要: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4号)精神,重庆市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发展战略,以考生为本,努力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营造更加和谐的招生考试环境,圆满完成今年的成招工作各项任务。   一、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   (一)招生院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

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网上审核。教育部网上审核结果,将在现场确认阶段提供给考生本人查询。报名资格学历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可以直接办理后续报名手续。未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可以向考区招办提出先行完善报考手续的申请,但需告知考生,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本、专科)毕业证书,进行学历资格复审,否则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等。

  4.各区县(自治县)招办工作人员要据实审核考生的基本信息和报考条件,告知考生相关政策及权益,并要求考生:(1)仔细核对志愿信息;(2)现场数码照相;(3)现场确认报考信息并签字。

  5. 农村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名工作采取到招办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除按规定提供报名所需的身份证明材料及加分照顾材料外,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区县(自治县)人事局审核批准的《重庆市农村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学历教育申请表》,其报名程序、考试、加分照顾政策及录取与其他考生一致。

  6.考生须回原户籍地报名参加考试,方可享受贫困照顾加分。申请享受贫困照顾加分的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时须出具本人户籍页原件,享受库区加分的考生需提供户籍地移民局审核的《重庆市三峡库区淹没城市和乡镇考生资格审查表》交区县(自治县)招办审核。

  7.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交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各区县(自治县)招办要指派专人对原件进行审核,审核工作按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招办审核人员要在复印件上签章,原件归还考生,复印件由区县(自治县)招办留存备查(便函形式的证明材料留存原件)。

  8.各区县(自治县)招办要按市招办统一要求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认真检查和核对考生信息,做到准确无误。如有因区县招办工作失误造成的信息差误,应在统考阅卷工作开始前,以正式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市招办,同时附上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由市招办统一处理。

  9.根据卫生部的要求,医学类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各区县(自治县)招办要书面告知有关考生,请考生慎重填报志愿。

  10.区县(自治县)招办对考生报名信息校验后,打印出《考生报考信息确认单》(内含考试诚信承诺及考生需知晓事项等)及其副本,核实考生签名,副本交考生保管,作为考生领取《准考证》的凭证,正本留存区县(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