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09年成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9年09月23日

摘要: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4号)精神,重庆市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发展战略,以考生为本,努力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营造更加和谐的招生考试环境,圆满完成今年的成招工作各项任务。   一、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   (一)招生院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4号)精神,重庆市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发展战略,以考生为本,努力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营造更加和谐的招生考试环境,圆满完成今年的成招工作各项任务。

  一、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

  (一)招生院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下同)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年限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年限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办学性质、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二)招生计划

  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应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16号),按隶属关系将生源计划送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由教育部汇总核准后下达至各省级招办公布招生。

  重庆市招办不接收和公布非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凡未列入教育部下达的2009年成人高校招生计划的学校,一律不得在我市参加全国统一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录取。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5日至8月20日;现场确认及现场报名时间为:8月25日至8月30日。凡在网上填报信息的考生,本人必须在8月25日至8月30日到所选参加考试的区县(自治县)招办,进行数码照相和报名信息签名确认。

  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cz.cqzkb.gov.cn/